部门简介

第一节  团委职责

 

1、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院团委工作。负责向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通报情况,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和学院的实际,确定学院团学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建好团校,负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大学生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4、负责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团的组织生活和组织发展;团校工作计划和团干部、普通团员的教育培训;健全团内“两会一课”制度;团员发展、收缴团费、团员奖惩、团学评优评奖;双推工作(推优入党,推优为干);指导、监督和管理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团队、第二课堂、学生社团工作。

5、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发挥宣传栏、橱窗、报纸、广播站等的传播功能,营造高品味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6、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制定和规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方案,建立和扩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让广大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增长才干、提升素质、实现价值。

7、指导、考核基层团学及学生会工作;审批、考核、指导学生社团工作,开展好第二课堂教学。

8、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节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院团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团委全面工作,负责召开团委工作会议,传达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并请示工作。

2、根据团省委、团市委、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审阅批示上级各类文件,签发院团委文件和其它规章制度。主持规划团委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基层团总支工作。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建议,明确委员分工。

3、主持召开院团委工作会议、基层团总支书记会议。及时传达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代表团委报告工作情况,商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考评奖惩等问题。

4、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关心各级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专职团干部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向学院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6、在院党委领导下,指导院学生会、院社团主要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社团成立的审批工作,社团和大型文艺活动的审查工作。负责院团委各项经费的审批和使用。

7、负责协调好与学院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学院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团委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吸取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

8、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团学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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